投诉举报奖励制度

对投诉事项,公司不设奖励。

对经核实的举报案件,符合条件的,根据案件性质对举报人员给予相应奖励,奖励的条件:

a.有明确、具体的被举报方;

b.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相关部门掌握;

c.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。

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,奖励最先举报人。两人以上(含两人)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,按同一案件奖励,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。合作方举报并配合调查的,除享受员工举报奖励措施外,优先考虑更多合作机会。

根据举报方提供的线索与事实结论相符合的程度,举报奖励分为下列五个级别(人民币):

等级

奖励类别

金额标准

A

重大举报(提供被举报人违法违纪直接有效证据,配合调查工作,举报结果与事实结论完全符合,协助公司挽回损失金额在100万以上者或防止公司巨大利益受损)

挽回金额5%,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

B

重要举报(提供被举报人违法违纪事实及隐患线索的部分证据,配合调查,举报结果与事实结论符合,协助公司挽回损失50万元以上者)

挽回损失金额的5%

C

重要举报(提供被举报人违法违纪部分有效证据,不直接协助调查,举报结果与事实结论符合,举报信息对公司后续经营风险起到防范作用)

2000元≤奖励金额≤10000

D

一般举报(提供被举报人违法违纪有效证据,举报结果与事实符合)

1000元≤奖励金额≤2000

E

一般举报(提供被举报人违法违纪证据,举报结果与事实基本相符)

100元≤奖励金额≤1000

奖励金额依据公司最终挽回损失金额的5%为参考,最多不超过10万元。对A、B级重大举报,在被警方定性为职务侵占类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类、侵犯商业秘密类或挪用资金类等案件正式立案后,公司先申请部分奖励金,申请金额视具体案件影响程度而定,剩余奖励金须在确认追回公司损失后方可申请给举报人。